哈尔滨市审计局落实“四个从严”要求不断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08.06.2015  10:14

为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决策部署,哈尔滨市审计局切实落实“四个从严”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市审计局关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从严教育常态机制。主要体现为“四个强化”,即: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强化群众路线教育和强化日常提醒教育。

二是建立从严选拔干部的常态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选人用人,公开拟提拔处级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严格考核并及时进行组织函询。同时,还结合审计机关实际,提出了对严重违反廉政纪律及发生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情况要实行“一票否决”等要求。

三是建立从严管理常态机制。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及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公务员的考核办法,加大平时考核的力度,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四是建立从严监督及问责常态机制。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深化廉政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认真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