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少年群殴”看义务教育缺憾

20.04.2016  15:45

  任孟山/文

  义务教育的缺失或中断,对一个人当下的生存状态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孩子辍学中的机构缺位和个体失职,应该有所反思甚至建立起可能的追责规范。

  据报道,浙江嘉兴秀洲区洪合镇40多个少年持械斗殴,16岁的少年龙龙因为逃跑时绊倒在地,结果被追上来的五六个少年乱棍打死。

  事情的起因与发展,大家可以找来细读,在此不做赘述。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持械斗殴的少年与义务教育中断之间的关系,看上去很大。被打死的龙龙,曾在洪合镇读六年级,因为功课跟不上,和父母说不想读书了,就此辍学;刚到18岁成年年龄的艾某,念到初二,说英语跟不上,不想再读书了,然后辍学。这两个孩子的家长都是外地来洪合镇打工的,洪合镇是羊毛衫名镇,10万人口中七成以上是外来人员,而这两个孩子也都是在洪合镇读书时辍学的。

  也就是说,这些本该在义务教育阶段读书的孩子根本就没有完成基本的学业。虽然不同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年限要求不同,比如美国12年,中国9年,但是,每一个不能完成义务教育年限的少年,在本国大约都算得上文盲级别。从平均概率上讲,年纪轻、少教育、没事干、不懂法,这些孩子出事几乎有其必然性。当然,具体是哪个孩子出事也有偶然性,毕竟还有家庭教育、个人秉性等因素。

  据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每天有许多十多岁的民工子弟在镇上无所事事地游荡。有好几个孩子,从8岁到18岁,进进出出派出所,就跟回家一样。很明显,这不是个别问题,而是具有群体性质的问题;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这些十多岁的孩子自然都在义务教育年龄阶段之内,但却没有接受教育。孩子的家长可能文化不高、意识不强,可是,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就没有问题了吗?

  显然不是。如果记者能够继续追查这些孩子的辍学过程,可能就会清楚地展现出:到底学校对辍学孩子及其家长有无做过劝说等补救行为?学校有没有向教育管理部门报告?务工人员子弟辍学率是不是高于本地居民子弟?教育管理部门有没有将此问题列入要解决议题?……对于孩子辍学中的机构缺位和个体失职,应该有所反思甚至建立起可能的追责规范。

  教育不是保证一个人不犯罪的充分条件,高学历犯罪者比比皆是,但在一个人的成长中,义务教育的缺失或中断,对其当下的生存状态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不仅如此,数量不少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孩子出现,将会形成社会问题。浙江嘉兴这些孩子的群殴就是例证。事情起因与结果看上去都很偶然,但如果从义务教育缺失与中断的角度来看,几乎是必然。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将来也可能继续发生,这次是在嘉兴,下次有可能在别处。因此,对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缺憾,我们需要完善的还有很多。(据京华时报)

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