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15.03.2015  10:39

  黑龙江新闻网14日电(记者孙佳薇)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黑龙江代表团,14日下午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有关决定草案。

  代表团副团长赵敏、李海涛、盖如垠、符凤春出席会议。副团长陈述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情况将报大会秘书处。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有关决定草案,并将审议情况报大会秘书处。

  会议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改进会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会风的各项要求,集中精力、聚精会神参加会议,将会议开成了一个风清气正的大会。代表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积极商国是、谋发展、提建议。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我省代表团共提出议案27件、意见和建议243件,共有38人次在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进行了发言;小组会议气氛热烈,代表们积极踊跃,建言献策。代表们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关乎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反映了人民的关切和呼声,充分展现了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政治热情和精神风采。

  会议要求,大会闭幕后,代表们要认真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黑龙江代表团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深刻认识和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常态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积极抓好重点产业建设和各项民生工程,攻坚克难,团结奋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让龙江人民生活更美好、更幸福。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