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以“五大优势”服务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

28.03.2016  10:28

  3月15日,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合保税区”)获批。这标志着哈尔滨海关全力支持的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圆满收官。

  据哈尔滨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韩森介绍,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功能却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不同于偏重GDP和税收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综合保税区更看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准确地说,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并不单纯是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发展的“敲门砖”,而应是撬动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支点”。支持哈尔滨综合保税区设立是落实《海关总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黑龙江省五大规划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为“龙江丝路带”建设提供了载体支撑和新的动力引擎。哈尔滨海关充分发挥海关政策指导优势,主动思考、主动参与、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坚持与省委、省政府决策“同频共振”,推动地方政府“申请与建设同步实施”,全力支持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助力黑龙江建设国际大通道,打造开放大平台。

  以“机构优势”保障申建

  为配合省市两级政府做好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的申建工作,哈尔滨海关成立了由韩森关长任组长的哈尔滨海关推进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领导小组,专司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的贯彻落实和综合保税区申建的组织推进工作。同时,哈尔滨海关还成立了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海关工作机构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为哈尔滨市搜集、整理和提供综合保税区功能、优惠政策、审批程序以及其他省市成功申办的经验做法等材料,为明确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目标和发展思路提供有力的决策服务。“筹备组”克服人力紧缺困难,抽调业务骨干,提前赴成都、重庆、郑州、西安、贵阳等地综合保税区学习,为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场所设施、信息化等建设和项目审核提供详尽指导。全程参与综合保税区筹委会的联席工作会议,对申建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以“职能优势”促进申建

  设立综合保税区,须由所在地政府报请省政府,征求所在地直属海关意见后报海关总署,由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委审核。自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哈尔滨海关注重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省市政府以多种形式向总署领导请示汇报,并多次陪同省市有关领导专程到海关总署向署领导和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以下简称“加贸司”)领导汇报情况,争取支持。特别是在2015年11月份于广洲署长到黑龙江省调研期间,哈尔滨海关认真做好前期协调准备工作,通过将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列入省委书记、省长和署长会谈的主要议题等方式,使申建工作得到了署领导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之后,为跟进此项工作,韩森关长又先后多次专程到署,争取尽快落实联审启动工作。同时,责成具体工作部门始终保持与总署加贸司的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最终促成了哈尔滨综合保税区联审程序的正式启动。与此同时,哈尔滨海关注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与海关总署协调沟通,先后邀请海关总署加贸司有关领导到哈尔滨市开展了两次专题讲座,解读政策法规,为申建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很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以“政策优势”引导申建

  哈尔滨海关主动施为,提前介入综合保税区规划工作,以主动开展实地调研代替被动接收书面材料。通过前置审核程序,提前对综合保税区的土地、规划、项目情况开展同步审核,积极探索一步成型、一步到位的审核工作模式。在大量现场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综合保税区的可行性及发展前景进行了详尽分析,避免申建工作步入“误区”。此外,哈尔滨海关关税处、“筹备组”等相关部门充分扮演“搜索引擎”角色,为综合保税区筹建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在积极参加省市地方政府组织的调研活动基础上,哈尔滨海关由韩森关长带队,组成专题调研组,专程到长春、沈阳和西安等地的综合保税区进行实地调研。这些综合保税区均为近期成立并与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在区位、体量等方面具有可比性,其申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对哈尔滨申建综合保税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通过实地调研,哈尔滨海关详细了解掌握了当地政府和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成功经验,并将调研成果及时反馈上报了省委、省政府。与此同时,哈尔滨海关还多次参加省市政府专题会议,参与做好项目论证和设计方案的草拟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以“资源优势”服务申建

   主动发挥海关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协助开展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配合综合保税区筹委会招商部门前往成都、苏州、上海、郑州、深圳等地举办招商引资宣介会,介绍我省在国家开放战略、区位交通、建设用地、资源能源、人工成本等方面的相对优势,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同时,积极争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项目入驻综合保税区,指导哈尔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入区产业目录,做好入区项目甄选工作。主动做好海关统计服务,提供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产业定位、拓展市场提供参考依据。

  为确保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哈尔滨海关先后多次实地调研,指导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用地规划、基础设施、招商项目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本着“达到办公需求、符合验收标准”的原则,现场解决规划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在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主动降低海关办公场所、生活设施配置标准。提前对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的业务流程、物流运作、信息系统等进行设计,合理规划综合保税区信息流和物流流程。

   以“特色优势”推介申建

  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试验田和扩大对俄合作的重要窗口,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需要特色定位。为此,哈尔滨海关引导地方精心擦亮综合保税区这块金字招牌,突出对俄特色,主动创新服务举措。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解读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功能定位和政策优势10余次,为地方政府举办综合保税区专题讲座近5场;积极为中俄进出口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50余次,吸引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高科技、高附加值及对俄特色产业等项目尽快入区。邀请其他省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多家国际知名代工企业来哈尔滨考察和交流,介绍企业对综合保税区投资环境的需求和管委会工作经验。

  下一步,哈尔滨海关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向地方党政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参考,在保税加工类企业、保税物流类企业、保税服务类企业入区审批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为高科技产业项目引进提供政策引导,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顺利验收和封关运作奠定坚实基础。

   解读综合保税区

  一、综合保税区的定义

  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加工贸易较为集中发达的地区,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综合保税区的功能

  综合保税区属于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区内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二)国际转口贸易;

  (三)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四)国际中转;

  (五)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六)商品展示;

  (七)研发、加工、制造;

  (八)港口作业;

  (九)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1)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2)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二)贸易管制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补充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属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货物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域外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出具配额、许可证件。

  (三)保税监管政策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因货物性质和实际情况等原因,在特殊监管区域继续存储会影响公共安全、环境卫生或者人体健康的,海关应当责令企业及时办结相关海关手续,将货物运出特殊区域。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四)外汇政策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区内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计价结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