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促诉源治理

15.03.2022  14:14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 张军在作专题报告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促诉源治理

3月12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作专题报告。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体在校学员参加报告会。

“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抓实。”3月12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作专题报告。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法治建设同样进入‘好不好’的阶段!‘有法可依’基本解决后,现在关键是要更全面、更充分、更扎实地去落实!”“最高检会同公安部会签意见,共同健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明确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侦查监督关口前移”“针对派驻监狱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熟易变懒、熟能生腐问题,改‘派驻’为‘派驻+巡回’”“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张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深入阐述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方位,突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讲解,回顾了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的风雨历程,介绍了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

司法检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张军对能动履职作了详细阐释——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办案有三种形态:一是被动收案。如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理申诉案件等,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涉案当事人提出申诉,检察机关才依法受理进行审查。二是主动监督。如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都应当积极主动。三是能动履职。在前述两项被动收案、主动监督办案的同时及过程中,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2021年检察机关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增加28.3%和1.5倍,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反而下降37.4%,受害方不服提出申诉也下降11.2%,这说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社会共识正在逐步形成 ”“检察机关将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自诉转公诉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产生广泛影响,2021年发生的网络造谣‘老夫少妻’案,公安机关直接以公诉案件立案,体现了案例的引领价值”“为把平等保护理念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做实既厚爱又严管”……结合具体案事例,张军介绍了检察机关近年来能动履职的三方面举措——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进步、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李书磊主持报告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体在校学员参加报告会。

(图片: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