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老人子女都难接受

27.06.2014  12:18

  上海推“以房养老”概念6年成功者寥寥条件好没必要条件差更把房子看做归宿

  7月1日起,我国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试点以房养老保险业务,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政策已经落地。作为国内最早提出“以房养老”的城市,上海的施行情况如何?当地老人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老人更想把房子留给子女

  住在上海远郊一家养老院的徐阿姨是为数不多开始尝试“以房养老”的老人,不同的是,她选择的是一次性卖房。徐阿姨的老房子在上海浦东塘桥地区,面积70平方米左右。2011年,趁着房价高企,她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

  徐阿姨说,她和子女商量好,养老基本就靠这笔卖房钱,“我还有退休工资,够花了,若有剩余就留给子女。”

  还有老人选择“租房养老”。对他们来说,与其身后将房子“留”给银行和保险公司处置,留在子女手里更容易让他们接受。

  丁老伯将上海市区两室一厅房子换成两套近郊的一室一厅,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每月房租2000元,加退休工资每月共有收入6000多元,平时生活问题不大”,丁老伯说,房子“以一换二”后,价值基本不变,而且房子还在自己手里,以后还可以留给子女。

  超六成网友称“无法接受”

  国内某知名聊天平台网站曾发起“以房养老”的调查,超过4000名网友参与,超过67.9%的网民对“以房养老”的态度为“无法接受”。

  他们认为,一方面是“以房养老”不太适用于当前的现状,如无法评估未来的房价;另一方面,在中国人传统观念里,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出去,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难以接受。

  专家:政策还需修改细化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以房养老”对老人的吸引力并不大。以较早提出“以房养老”概念的上海为例,推行6年的“以房养老”成功案例仅个位数,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我认为,出现这个现象还是政策没有真正细化”。长期从事养老研究工作的曹军告诉记者,“以房养老”要真正让老人接受,必须要让他们明显感觉到参与“以房养老”能给自己带来哪些实惠?

  曹军表示,“以房养老”现阶段主要存在三个障碍。首先就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传统,由子女赡养,再把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子女。其次,老人需要有对房屋的支配能力,还有房价的未来稳定预期。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老人的经济条件适中,“条件好的感觉没必要,条件差的更把房子看做归宿,顾虑更多”。

  曹军认为,“以房养老”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细化完善,“必须要考虑牵涉其中的房地产、金融、监管和税收等多方联动,政府应当从宏观层面大力扶持”。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殷志刚表示,“以房养老”并不适合所有的老人,也不是大多数老人的选择。(文/记者 贺涵甫)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