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对三年来办结的4919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20.07.2015  11:36

    “有的基层院公诉、侦监等卷宗装订的都非常规范,但我们还是要‘鸡蛋里挑骨头’,从细微处‘找茬’”。双鸭山市检察院案件评查四组组长徐数华在友谊县检察院评查案件时谈到。今年6月1日以来,双鸭山市检察院对8个基层院3年多来办结的全部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会审”,促进规范司法。

  “规范司法行为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抓手。我们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全面、细致的查找问题,让案件办理部门和承办人进一步明确各类案件办理的完整节点、规范流程和法律文书的标准制作,让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双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源强调。

集中优势力量    查摆“敢动真格

  “以往案件质量评查总是集中几个人、集中几天时间,通过随机抽查卷宗,找出其中笔录或法律文书中的瑕疵,即使发现问题也得不到及时纠正,影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效果。”双鸭山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杨海晶说。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却动了“真格的”。通过对公诉、侦监、控申、民行、反贪、反渎部门自2011年12月26日到2015年6月25日已办结的4919起案件从细微处入手,采取自评、互评、交叉评查等方式,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找茬”,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

  为增强评查工作的权威性和透明度,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案管中心牵头,从全市两级院业务部门抽调40名具有法职、业务突出、作风扎实的干警,组成4个评查小组。每一小组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到基层院进行实地评查。评查后,再从基层院评查人员中选出9名人员对市院评查。评查人对本人评查内容负责,评查小组组长对整组评查内容负责,纪检人员对每组、每件案件评查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

敢于“揭短亮丑”    评查“不走过场

  “王某虽是另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但在此案中是证人,对其所作的应该是询问笔录,而不是讯问笔录。”评查小组成员魏鸾在评查时,一边阅卷一边把看到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

  评查人员在评查时注重把好案件“质量关”,敢于唱“黑脸”,  真查真摆,不走过场。对所有案件的办理程序、案件事实与证据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笔录制作、涉案款物处理、同步录音录像、风险评估情况以及装卷归档等方面进行逐项评查。每本卷宗后附一张与其同类型的《案件质量评查表》,每类《案件质量评查表》分为实体、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规范执法五个方面,每名评查员每卷一表,逐项填写。

  “看自侦卷时,在查看同步录音录像通知单同时,要核对卷内讯问笔录记载的时间与同步录音录像显示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有涉案款物扣押,要到案管中心去看其是否有备案;涉及到相关的程序性公开问题还要到案件信息公开网中去查看是否及时公开”案件评查一组成员程丹谈到。

  案件质量评查的关键就是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正视自身问题。该院在组织评查时不仅要求对每一本卷宗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记录,针对与其他部门工作有交叉时,还要调取相关材料互相印证,使案件评查工作落实到每一本卷宗,不打折扣,不“作秀”,深挖细查,不留死角,防止只查小问题不查大问题、只查面上问题不查具体问题、只查别人问题不查自己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    整改“落地生根

  “截止7月17日,我们已完成第一阶段2014年度1380起案件的评查工作,对评查出的所有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形成评查报告,各院‘认领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这次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爱胜介绍说。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坚持以为题为导向,立行立改,使其“落地生根”。该院要求,7月18日起,各基层院要按照每起案件的评查报告,进行为期一周的整改,督导组将对各院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8月初,市院各业务部门要统一制发卷宗规范化模本,基层院今后所办案件一律以此为蓝本,规范制作卷宗。

  对涌现出来的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在这次评查活动中,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将从评查小组推荐出的质量过硬、程序规范、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件和法律文书中,评选出五件精品案件和五份优秀法律文书。

  为保障案件评查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该院还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督导组。“督导组成员不仅对每一评查小组、每一个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而且要全程进行督查,确保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该院纪检组长张明珠说。

  双鸭山市检察院将用6个月时间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这是该院有史以来历时最长、案件范围最广、评查人员最多的一次高质量评查活动。通过这次案件质量评查,要让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全市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做到司法更加严格、程序更加规范、办案更加精准,适应司改后主任检察官、检察官的职业需求,使司法透明度、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