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5份诉前检察建议挽回流失水资源使用费25万元

10.12.2020  14:55
yengzaoyingshanghuanjing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日前,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陆续收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的回执:在地下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中,共为国家挽回流失的水资源使用费25万余元,督促拆除或封闭违法取水水井6眼,削减对地下水的取水量约6万立方米。

  “这一成果的取得,都源于我们今年8月份期间开展的一次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活动。”谈及回执的内容,红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亮介绍说,今年8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洗浴行业、洗车行业及工业园区内的私营企业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逃避缴纳水资源使用费,私自开采水井取用地下水的情形。这些取用地下水的商户均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但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私自凿井取水、未安装计量设备、未缴纳水资源相关费用等违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情形。

  “商家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极易形成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加重城市防洪排涝负担,造成地表径流减少消失,直接影响地下水资源使用安全,地下水未经消毒、沉淀程序直接供消费者所用,无法保证水质安全,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据该院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介绍,这种逃避缴纳水资源费用的违法行为既损害其他合法经营者权益,也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经过初查研判,该院及时把这一情况向上级院进行了汇报,并在上级院指导下开启了一体化办案模式。

  该院在自行摸排线索的基础上,及时与市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联合执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红岗地区的13所洗浴中心、17处洗车场、2家商砼、2处工业园区内的8家私营企业进行随机摸排后,汇总了相关线索及证据。

  随后,该院先后向红岗区农业农村局制发了关于地下水保护专项案件诉前检察建议5份,建议依法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取水水井的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水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重点监督检查与水资源具有关联性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私自凿井取水、未安装计量设备、未缴纳水资源相关费用等违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情形,规范地下水资源使用管理秩序,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规范参与市场竞争,并将检察建议内容告知区人大。

  收到检察建议后,红岗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建议内容和要求,迅速立案调查,立即责令违法取用地下水的涉案单位封闭取水水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了“亮剑护河”水资源保护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辖区的洗浴行业、洗车行业等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商户予以责令改正,并通过相关网络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呼吁广大市民合理使用水资源,共同维护和打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