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将给予相应社保补贴

14.11.2014  16:30

    11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推出就业利好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经认定后将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

  据了解,此次享受社保补贴的范围主要是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型企业。补贴标准则按照该企业为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对于是否可享受到相应的社保补贴,企业将接受两次审核。首先,由人社部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认定该企业确为小微企业;其次,由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于认定后企业提交的“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高校毕业生相关证件”等9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此次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的社保补贴政策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限为1年,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15年底。

  据介绍,这一社保补贴新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将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将减少我市相关企业用人成本,推动企业发展。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