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制

02.09.2016  10:33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我省从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更加便利。

  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是我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和要求,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为我省完善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

  对于成立后未满三年的企业,且无债权债务或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与一般注销登记相比,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在注销登记程序、流程、提交材料等方面都更为简化和便利。需要企业加强自律,注重诚信守法,对企业自身无债权债务或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作出承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是指登记机关依申请人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简化登记程序,或是对具备特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销,缩短了注销时间,拓宽了申报渠道,降低了注销成本,有效地解决了个体工商户不经营不注销的问题,提高了工商部门登记数据质量,释放了名称和场地资源。(作者: 杨帆)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