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冠省名条件放宽就近办

03.01.2019  10:11

  近日,黑龙江省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再出新举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冠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地)、县(区)级市场监管和工商部门可直接受理并核准冠省名企业名称。

  过去申请冠省名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需要先到属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或者自行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申报,经省局远程核准后,再到属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暂行办法实施后,省、市、县各级企业名称库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网上申请、网上核准、审核结果网上反馈的全程电子化办理,在此基础上,将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权由省局直接下放到各级登记机关。

  企业名称既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承载了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愿强烈,黑龙江省企业冠省名的需求日益增加。据统计,2016年全省冠省名企业名称的申报量为1.6万个,2017年为1.8万个,截至2018年11月底,冠省名企业名称的申报量已达2.3万个。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不仅实现了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冠省名的申请条件也进一步放宽,各类市场主体均可根据需要申请冠省名。平等使用名称资源,体现了对各种类型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办事流程上也更加便利,申请人可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申请,也可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的登记注册平台在线申报,登记机关实行全程不见面审批,有效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实现企业与登记人员的“零见面”。(田颖 记者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