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燃煤发电及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黑安监〔2015〕96号)

29.12.2015  20:14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规范我省燃煤发电及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自2月1日至11月30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燃煤发电及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主动服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有相关企业383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二氧化硫、盐酸、氨、二氧化氮、二氧化锰、臭氧、噪声、一氧化碳、高温、工频电场和紫外辐射等,全省涉及劳动者93466人,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26343人。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后,各地按照省局工作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细化治理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工作。哈尔滨、双鸭山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精心安排部署。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安全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2次召开推进会议,专项讲解治理内容。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为保证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舆论先行,努力提升相关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企业活动。各地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2.5万份,刻录《职业健康人人关注》光盘1000套,免费发放相关企业,全面提升相关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黑河市安监局在黑河热电厂召开职业卫生监管暨现场执法培训工作交流会,以会代训,组织交流学习。二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培训。哈尔滨市开设“职业卫生专家讲堂”,相关企业856人接受培训。黑河市安监局联合工会,邀请国家及省级职业卫生专家,组织职业卫生视频讲座。通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了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专项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与重点企业监管相结合。省局采用“专家诊断开方”方式,抽取4户有代表性企业进行全面系统评估,掌握了相关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各地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全省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2257项,责令限期整改2185项,完成整改1953项,整改率89%,其余正在整改中。三是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全省共检查相关企业391家次,警告24家,处罚36.9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家。其中,省局抽查检查12家,发现问题 72项,下达整改指令12 份。四是与检验检测相结合。省局委托技术服务机构,随机抽查10户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215个,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浓度)超标企业5家,超标点位13个。牡丹江市安全监管局督促企业投入140余万元,购置职业卫生检测设备仪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各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相关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提升,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增强,专项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普遍存在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淡薄问题。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淡薄,不掌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知识,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二)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据统计,全省燃煤发电及热力生产企业基础建设达标率仅为42.5%,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二是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薄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全,职业卫生档案不健全,不规范。三是工作场所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没有有效开展,省局通过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测发现超标企业达50%。四是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不到位。劳动合同中,没有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劳动者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到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健全,不规范。
      (三)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基层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依法行政要求。有的监管人员不能全面掌握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难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个别地区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执法检查流于形式,失之以宽、失之以软。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地要将公益宣传、网络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持久化,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媒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继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劳动者职业卫生专题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自我防护意识。
      (二)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在2016年4月30日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治理内容和标准,严格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要监督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省局将对各地“回头看”工作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将从严处理。
      (三)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治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要通过专项治理,举一反三,研究制定职业卫生风险点位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大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力度。各地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双随机”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测工作,依靠科学手段和检测结果,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全省还有57.5%的燃煤发电及热力生产企业没有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标准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尽快实现全部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防护用品。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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