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伊协传达学习中国伊协第十次代表会议精神

10.12.2016  01:06

12月7日,市伊协传达学习中国伊协第十次代表会议精神座谈会在道外清真寺举办。市伊协副秘书长以上成员、市区内各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和主要教职人员参加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民,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曹弘峰,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蒋福学,市民族宗教局副巡视员刘树梅出席会议。

会上,市伊协会长刘桂林首先传达了中国伊协第十次代表会议精神,对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在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详尽透彻的解读,并就我市贯彻会议精神提出我市伊斯兰教要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解经工作,挖掘伊斯兰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要教育广大穆斯林群众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治观念,不能用闹事等违法行为解决问题;市伊协要带领广大穆斯林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伊斯兰教界人士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不回避、不暧昧,站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攻坚战第一线。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要以中国伊协第十次代表会议的精神为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本土化发展方向,加强解经工作,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爱,用实际行动将中国伊协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出应有贡献。

杨国民局长结合中国伊协第十次代表会议精神和我市伊斯兰教工作实际,从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做好流动穆斯林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努力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等四个方面就如何做好我市伊斯兰教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加强伊斯兰教自身建设提出四点希望。一是抓好团体建设。市伊协要加强组织建设,搞好团结,明确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理清边界关系,注重人才培养,发挥积极作用,让桥梁更加紧固,让纽带更加紧密。二是抓好思想引领。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尊法守规,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三是抓好教务管理。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认真执行《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要讲真经布真道,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搞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四是抓好问题解决。要正视伊斯兰教界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解决好问题,对信教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要抓好清真寺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公开化、透明化,回应穆斯林群众的期待。

(来源: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