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就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部署

23.10.2018  00:22

    10月19日下午,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精神。这是继10月8日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后,伊春中院党组半个月内第二次就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进行集中学习。

    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带领中心组成员原文学习传达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并就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贯彻、再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学到深处、谋在新处、干到实处、走在前列,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转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质效、改进司法作风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统领,进一步提升司法审判机关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以昂扬的精神面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做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特别要结合总书记提出的振兴东北的六方面要求,找准法院工作服务保障我市绿色化转型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并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生态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巩固“平安伊春”“生态伊春”建设成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年”活动和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为建设现代化新伊春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