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百姓办事顺畅了 心情舒畅了

25.12.2014  12:46

        “一进法院门就有人笑脸相迎,紧张的心情一下子就没了,在诉讼服务柜台那,一看就知道怎么打官司,值班庭长给你耐心解答,使我们很快明白了如何要回工资。在伊春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自哈市某建筑公司的20多名民工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

        根据省高院《关于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精神,伊春中院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基础上,对原立案大厅进行了改造。改建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信访的两区分设;接谈室、调解室、视频室设置均已完成;立案、信访、调解、收费标识也已悬挂上墙;大厅内设有资料架,用以摆放法律刊物和诉讼服务资料,案件自动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便利;大厅还设有共当事人使用的书写桌椅和休息座椅,公用电话、饮水机、急救药品、传真机、复印机、文具、安检等设施一应俱全,并对导诉台进行更新。新改建的诉讼服务中心基本做到宽敞、明亮、布局合理、设施更加人性化。

        诉讼服务中心设置5个接待窗口。集立案、排期、送达、材料收转、司法救助、诉讼费结算、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服务等功能为一体,做到定岗、定员、定责,努力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打造一个便捷、高效、温馨的诉讼环境。

        设置诉讼流程和收费标准图版,方便当事人了解、掌握法院审理案件的工作流程,案件审理期限、收费标准等。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给予优先接待办理;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书写诉讼材料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书诉状样式,指导当事人按规定完成诉讼材料。

        诉讼服务中心设有纪检监察举报窗口、“共产党员服务窗口”、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和《立案服务承诺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接待工作积极推行“六个一”模式,命令禁止接待人员与当事人发生语言冲突。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着装上岗,言行举止要得体,服务要热情周到,用语要文明,做事要及时高效;整个工作区内实行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要尽其所能让当事人一个满意。

        为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妥善化解诉讼纷争,对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服务中心接待法官视情况安排立案调解工作,使债权债务清晰,事实比较简单的案件通过立案调解及时得到处理。

        自6月15日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共完成各类案件审查、登记立案435件,完成受理案件排期358件,送达各类法律文书913件,受理的各类案件的信息录入工作准确无误;窗口接待工作秩序稳定,同时,还及时、准确地为上级院和中院各部门移送案件693件,调、发卷宗1400余册,便民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省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