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观庭审提警示 廉洁司法教育新形式效果好

18.01.2016  15:59

        “虽不是第一次接触职务犯罪案件,但那都是坐在审判台上,通过这种形式来接受警示教育,对我们的触动很大,感受确实不一样!”刑一庭庭长郭宇军感慨道。

        在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中,为拓宽活化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帮助干警提高廉洁司法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利用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元月12日,伊春中院组织院班子成员和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近30余人,在中院新闻发布中心,运用科技法庭直播功能旁听了由伊春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军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以这种形式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在伊春中院尚属首次。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某军在担任某农机局局长、农委副巡视员、农机工程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并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法庭上,公诉人依法出示了大量证据材料,被告人李某军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方与辩护方展开了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个人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大家一致反映教育直接、感受深刻、效果良好,真正做到了以案析理、以案释法、警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