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连问激发出六举措 黑龙江伊春:对16个程序逐一研判梳理推动降低重罪案件“案-件比”

30.06.2020  18:43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滕海峰 王海峰)日前,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收到该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下发的今年1月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主要业务数据情况通报,伊春市检察机关重罪案件“案-件比”为1:1.21,在该省排名第一位。

  据了解,伊春市两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检察官共12人。在人员不多的情况下,该市检察机关如何在落实此项工作中取得了全省第一的佳绩?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展开采访。

  据了解,自今年初,黑龙江省检察院在2019年全省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中首次公布各地区“案-件比”数据以来,省院第二检察部通过每月通报、个案评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重罪案件“案-件比”工作的落实。

  “有压力才有动力。今年1月至4月市院业务工作分析汇报会上,徐恒才检察长对我五连问——全市重罪‘案-件比’是多少?哪个罪名的‘案-件比’高?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二部是如何对下指导的?下一步怎么改进工作?现在想想还紧张得出汗。”伊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秀清说。

  针对“五连问”,伊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影响“案-件比”的16个程序逐一研判梳理,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六项举措:一是实行繁简分流。对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严格落实10日内办结的法律规定,慎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集中力量主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杜绝程序性退查。二是强化引导取证。对故意杀人等重大疑难案件实现100%提前介入,夯实证据质量,减少退补。三是推行诉前审查。对于未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案件,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视情况采取先行阅卷等方式,及时提出完善证据要求。四是推进不批捕、不起诉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并回应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公安机关的意见,减少不捕、不诉引起的复议、复核和申诉。五是强化释法说理。针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全面告知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后果,使其预期合理,减少上诉。六是加强办案时限监控。指派专人实时监控两级院办案时限,加强预警,培养时效意识。

  “去年我办理的宋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次退查,65天才办结。而今年在办理石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中,我们与公安机关共同对现场进行勘查,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了对作案工具可疑斑迹进行鉴定、对石某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等取证意见,被公安机关全部采纳,该案未经退补即提起公诉,办案时限缩短至20日。对比前后变化,办案质效的提升非常明显。”该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槐润菲告诉记者。

  在落实上述六项举措的同时,伊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多次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商,制定出台《伊春地区常见罪名证据标准指引》《常见罪名量刑建议指引》等工作意见,形成办案合力,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环节。此外,结合“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和省院建立专门的综合科组统一开展刑检部门综合工作的要求,整合人员力量,使检察官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将各环节办案工作做到极致。

  “‘案-件比’成了今年两会热词,求极致的工作标准体现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方向。通过参加市级两会和全国两会,实地了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过程,让我对衡量检察办案质效的‘GDP’有了全新认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伊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丰晓敏表示,“伊春市检察机关为降低‘案-件比’作出的努力,体现了检察机关自我加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