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10.09.2014  12:04
      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督促医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医药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伊春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医药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

      此项工作从8月初开始,到9月初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医药生产企业进行自查整改;第二阶段由各基层安监局对辖区内所有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市局危化科;第三阶段由市安监局对伊春市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皇象蓝天制药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检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16 项,下达执法文书9份。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未单独列项等方面的问题。

      检查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医药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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