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妇联构建反家暴工作社会化新格局

04.08.2015  12:06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市妇联遵循“社会协同、合力推进”原则,推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初步形成各级政府、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部门和妇联组织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反家暴”社会化运作模式,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为推进平安伊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推动公安机关建立家暴案件的接处警制度。在伊春市公安局和各地公安分局建立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处置工作敏感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规范处置家庭暴力,杜绝家暴处置工作中出现未及时出警、出警后未按照法定程序展开处警、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问题。三年来共接到家暴报警案件93起。
        二是推动司法部门建立受暴妇女援助制度。组建伊春市妇女维权律师团,在市及17个县区司法局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5家,在全市187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使法律援助工作覆盖到全市各个角落,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可随时随地申请到法律援助。三年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42件次。
        三是推动法院、检察院建立涉家暴案件的司法审判制度。在市及17个县区法院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有14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特别是婚姻家庭权益的案件。三年来,全市各级妇女维权法庭共受理妇女权益相关案件775件次,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市及17个县区检察院成立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组,加强对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针对侵害妇女权益和涉及女性犯罪的案件,实行快速办理原则,做到受理快、办理快、结案快。
        四是推动卫生部门建立救助家暴受害人工作机制。在市中医医院、嘉荫县及铁力市医院设立市、县(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三年来为7名妇女提供验伤,使她们在依法维权时能出具诉讼证据。
        五是推动民政部门建立受暴妇女救助制度。依托市民政局救助站成立伊春市及嘉荫县、铁力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三年来,庇护中心共收容受害妇女33名,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和安全保障。
        六是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开展维权服务。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不断健全从市妇联到社区(村)的四级信访维权网络,在全市开通19条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在全市各社区(村屯)均建立“妇女之家”,建立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131个,设立信访代理室200余个,作为基层阵地开展各项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活动。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住信访初访关,实行市妇联领导定期接访和工作人员包保责任制,使每一位上访妇女忧虑而来,满意而归。选聘280名信访代理员,发挥维权代言人的作用,及时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推动矛盾纠纷的尽快解决。全市妇联系统每年提供接访、咨询、疏导等服务300余件次,结案率达100%,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切实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