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政府创新举措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7.01.2017  00:01
      伊春市政府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中创新举措,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一届领导班子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高度重视,在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了7位副市长、4位副管局长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了安全生产分管责任,切实做到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同时,落实了省委关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公安局长)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通过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为进一步推动伊春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继续稳定好转将打下坚实基础。(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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