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汤旺河法院:面对“老赖”绝不手软

16.06.2014  15:57

        近日,汤旺河区人民法院仅用10天时间,就成功地执结一起涉民生工伤赔偿纠纷案件,申请人的笑脸极大地坚定了执行法官们“司法为民”的信心。

        申请人贾某是伊春新青区居民,在2011年11月19日到汤旺河一个施工工地打工,由于施工方的防护不到位等原因,他不慎从脚手架子上跌落受伤,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起初,施工方态度积极,先期支付了住院治疗期间的各项医疗费用,后来,施工方对残疾补助金打起“赖皮”,经汤旺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施工方就是不服,于是他们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了赔偿残疾补助金5万元损失的调解协议,约定在2014年5月1日前付清。日子到了,贾某的亲属几次三番找施工方要钱,施工方不是躲着就是过几天再说,残疾补助金就是不给。

        因残致贫的贾某原本就指望这点钱救急,解决解决眼前的囧况,可几年了,钱就是拿不到手,他除了担心自己是外地人,怕法院偏袒施工方的,还顾虑钱不能全部拿回来,在情绪上很不稳定。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几经周折终于把他堵在家中,被执行人以种种狡辩理由,不断推脱拖延时间。执行法官心平气和地给讲解有关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说要承担的后果,并严厉批评他拒不履行给贾某带来心里上的伤害,并亮出事先准备好的强制手续。在强大的攻势下,被执行人乖乖地履行了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