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红星区法院强“三个监督促进司法廉洁

29.01.2016  14:11

        伊春市红星区法院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积极构筑廉政“防火墙”,培养法官廉政意识,有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完善内部监督,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审判监督、案件复查、廉政谈话制度、院长信箱、信访接待、投诉热线、监察举报等多种渠道,强化督察工作效能。

        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监督案件的调查反馈、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新任干部向人大表态,及时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主动向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或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廉政建设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既获得了人大的理解与支持,也促进了法院队伍整体的作风廉洁。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聘请了10余名行风监督员监督法官审判作风和业外作风。通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邀请行风监督员参加该院活动,向他们提供法律法规、系统纪律等,帮助他们了解掌握法院相关情况,便于行使监督职权。做到关口前移,案子办到哪里,纪检监察就跟到哪里。形成了主动监督与自觉监督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互动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