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翠峦区法院:失信名单促“老赖”还钱

27.05.2015  16:50

        “请问是翠峦法院么?我是被执行人钱某,我想尽快把欠张某某的钱还了,希望你们早点把我的信息从失信‘黑名单’中去掉。”5月20日,身在外地的钱某主动与伊春市翠峦区法院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愿意尽快偿还执行款。

        2014年,张某某与钱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后,经调解达成钱某于当年8月22日以前一次性支付张某某借款本息共计13万元的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后,钱某没有按约履行,时间转眼就过去快一年了,张某某见钱某仍未能还款,申请翠峦区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翠峦区法院多次通过电话和传票等形式传唤被执行人钱某到庭,催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钱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长期在外经商,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按照规定,翠峦区法院将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网络媒介播出,敦促钱某尽快主动履行义务。而在外经商的钱某受“黑名单”的影响,出现购买车票、机票受阻等现象,“受挫”的钱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5月26日,钱某从外地赶回翠峦,该院干警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于当日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