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西林区法院:执行不言弃 十三年旧案终化解

24.07.2019  15:42

    “打官司不求人”不仅是一句承诺,更是伊春市西林区法院干警付诸于工作的实际行动。近日,西林区法院执结了一起13年前的动物致人损害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芳拿到13000.00元执行款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据悉,西林区法院早在2006年受理了王某芳诉王某娟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赔偿无果后,王某芳向西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去外地打工,下落不明,该案于2007年中止执行。

    2019年6月份的一天,王某芳通过西林区法院播放的大屏幕,看到“打官司不求人”的宣传画面,试探性询问其执行案件能否要回执行款。西林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指导下,王某芳办理了申请恢复执行。面对13年前未查到任何信息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没有丝毫畏难情绪,多方调查线索,并在西林公安分局的协助下,查找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阿城区。执行干警两次前往阿城查找,在经过多番努力后,联系到了远在新疆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达成和解,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3000.00元,委托其在西林区居住的父亲将钱交给法院。

    当执行干警把赔偿款13000.00元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时,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谢谢你们!13年了,没想到我这钱还能要回来!”至此这起长达13年的执行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