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法院:“三级分流”让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

22.03.2023  20:03


    今年以来,伊春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职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聚焦基层矛盾化解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建立健全速裁快审团队,优化完善诉前调解分流、繁简分流和类案分流的“三级分流”工作机制,推动调解、速裁案件驶入“快车道”。

    今年三月初,铁力市法院的张淑霞法官简案速裁快审团队一次性妥善化解90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正是“三级分流”工作机制的一次具体实践。2013年,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铁力市铁力镇某社区90户居民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以产权置换方式置换住宅、车库,2014年年末交付使用。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工程几次停工,直至2017年才完成回迁安置工作。90户居民因迟延回迁产生租房费用,数次要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无果后,决定到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铁力市法院把好立案环节分案关,结合诉前调解分流、繁简分流和类案分流工作机制,决定将该批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类案专审”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调解过程中,张淑霞法官简案速裁快审团队与铁力市铁力镇法律服务所主任曹殿良、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芳组成联调小组,发挥各自职能和专业优势,详细了解事件经过,认真听取双方诉求,通过释法明理,逐渐缩小了分歧,最终双方就补偿金额、给付方式及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指导下立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张淑霞法官审查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当场依法予以确认,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至此,困扰拆迁户多年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在调解员和张淑霞法官简案速裁快审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是铁力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推行“三级分流”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也是伊春市两级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2023年初至今,铁力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4件,通过诉前调解和简案快审方式审理的案件740件,占比95.61%,结案519件,结案率达70.14%,平均审理天数为9.7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