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美溪法院:法官在当事人家炕头办案

10.10.2014  10:32


        10月8日,伊春美溪区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到当事人家的炕头上进行开庭审理案件。

        现年73岁杨某与丈夫生育有一个女儿和三个儿子,丈夫去世后留有一笔遗产,三个儿子表示放弃该笔遗产的继承权,杨母与女儿就该笔遗产问题发生了纠纷。因此,杨某将女儿推向了被告席,要求法院依法分割此遗产。因原告杨某家住美溪区大西林综合林场,地处偏远,加之以过古稀之年,身体多病 行动不便。主审法官胡金方决定将法庭设立在当事人家中,整个庭审过程都是在原告家的炕头上进行。通过主审法官一个多小时耐心的思想教育和正确引导,使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一起因继承纠纷引发的案件得到了成功化解。

        为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下去,一直以来,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开拓出多种便民服务方式,切实把为民、便民、护民、利民司法理念贯穿落实到司法为民服务中,方便群众,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减少了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