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可破格晋升为高级职称

01.09.2015  10:41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政策的通知》近日下发并施行。从2015年起,全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可不受各类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根据《通知》,我省对工作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普遍认可,尤其在重点产业发展中、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以及我省引进的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不受原有职称、学历、资历、论文、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市(地)、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通过评审人员由省人社厅下发任职资格文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