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海归人员最高资助10万元
10.09.2015 12:19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鼓励优秀海归人员到黑龙江发展,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的从事重点产业的科技型人才,将给予资助,最高额度10万元——《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管理办法》10月开始实施。
按该办法,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来我省工作,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产业开发、技术改造,对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和决策咨询作用的人员。
高等院校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资助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各单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资助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10.09.2015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