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党组会专题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

28.01.2015  16:12

1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提出四项具体贯彻意见:一要深入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抓紧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要求,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二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要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冤假错案的监督纠正力度。三要认真抓好我省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顶层设计和积极探索相结合,加快农林检察体制改革步伐,以合理分流、平稳过渡为重点设计分类管理方案,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等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的重大改革举措,特别是对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几项改革。四要下大气力解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大督察和查处问责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

徐明检察长在会上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保持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塑造检察队伍,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二是要牢固树立敢于担当意识,做到有职有责。要把勇于担当作为衡量一个干部的标准,问题面前不能绕着走、不能没有态度;出了问题不能遮遮掩掩,欺上瞒下;面对困难不能视而不见,得过且过,甚至积累了大量的问题,领导干部必须要履职尽责。三是要增强责任心,发扬认真的精神。要全身心投入工作,坚持高标准做表率,把好关尽职尽责。四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要把精力放在基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特别是今年要重点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形成合力,多管齐下,打好这场攻坚战,通过努力切实克服一些常见的执法不公正的顽症,解决好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五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学习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特别是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这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省院要统一部署组织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振奋精神,增加合力,把中央精神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六要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要净化朋友圈、交往圈,划清界限、把握底线、筑牢防线。要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切实解决管理上施治于软、施治于宽的问题,解决压力不能层层传导的问题,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真正解决施治于软,施治于宽的问题。

省院领导车承军、闫世斌、马曼秋、徐军、李力、李郁、邹鹏、董金山、沙莎、李剑参加会议,省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