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30.09.2016  17:34

  9月29日,大兴安岭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向媒体通报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龙主持了通报会。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做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后,大兴安岭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法院的具体安排下,大兴安岭中院积极行动,5月12日,中院召开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区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再动员再布署,进一步明确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了解,大兴安岭中院通过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远程指挥和执行查控网络化;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等措施积极推进全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入开展。

  中国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大兴安岭广播电台、大兴安岭日报社等多家媒体记者及中院各庭室相关人员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