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供配电技术规程出台

17.09.2019  09:01

  近日,省住建厅会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编制发布了《黑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程》,进一步规范我省城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确保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提升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与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小区供用电安全。

  目前,我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无法达到供电公司的接管要求,导致部分小区供配电设施“弃管”、个别小区建成后仍使用“临时用电”,给后期运维管理带来难度。《规程》是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结合我省住宅小区工程电力设施建设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的。作为我省城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依据,《规程》要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置应与区域特点、小区规模、负荷性质、用电需求相适应,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维护方便的要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通用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规程》对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的接入设计和受电设计作出了明确规定,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规程》的适用范围亦包括老旧小区改造,促使老旧小区改造中电力工程改造统一标准,提高改造质量。(作者:吴利红)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