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16.07.2015  19:26

2015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美术作品展览

征 稿 启事

 

      2015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山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将于2015年10月11日至1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展览中心举行。为充分展示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推动繁荣体育美术创作,进一步促进体育文化事业发展,本届博览会将在体育文化展区举办体育美术作品展览(以下简称“美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奥委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体育博物馆

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

山西省体育局

      二、时间和地点

      展览时间:2015年10月11日至13日

      展览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展览中心

      三、作品征集对象

1、全国美术家、书法家及美术爱好者创作的有关体育题材的作品。

      2、全国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管理工作者的书法、美术作品。

    3、各地体育系统的拟参展作品,由各省市区体育局统一组织、报名。

      四、作品评审、参展不收费。

      五、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8月25日截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六、参展作品要求

      1、内容

凡2012年5月以后创作的,以群众健身活动、竞技体育比赛、体育文化传统、奥林匹克精神为题材的,体现自然、健康、和谐的体育精神,有独自的创新理念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反映出我国体育事业蓬勃向上的艺术作品,均可报名参展。

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作品要求为原创,不得对他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犯。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与主办方单位无关。

2、形式

中国书法、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招贴画、水彩画、粉画、漆画)、雕塑、篆刻、手工艺品均可选送参展。

      3、规格

所有参展作品均须装裱、配框,尽量避免使用易碎易折损材料。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应坚固、便于搬运,可二次使用。

书画类配框后尺寸不超过1.8米×1.8米。雕塑作品长、宽、高不超过1.5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

(1)书法、国画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应平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作品污损。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

      (2)油画内外框须坚固牢靠,不得有钉子等尖锐物外露。

      (3)版画、水彩画、招贴画框面应使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4)漆画不装外框作品须有专用外包装。

      (5)水粉画框面可以使用玻璃,但必须粘贴胶带纸,并装入纸盒。

4、报名方式

作者通过发送作品电子照片参加初评,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5MB至30MB之间,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超过3件,作品相关信息应包括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雕塑作品应提供多角度、能反映作品原貌的照片,同时还须注明所用材质。

      七、作品推介、展示

      1、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推介,入围作品将在文博会现场进行展示。

      2、欢迎将作品无偿捐赠给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馆藏,中国体育博物馆(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将颁发给收藏证书,同时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议价收购。

      八、主办者与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及权利

      1、“美展”主办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安全。参展作者应严格执行送展作品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作品安全。对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作品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2、参展作品只报文字、图片、尺寸材料,参展作品原则由参展者自行运抵展场、布展和撤展。

      3、为确保参展作品的安全,在作者报送作品参展时,由作者本人支付运输、保险费用;展览结束后,由“美展”办公室统一支付运输、保险费用,将作品退还作者。

      4、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作品收藏费由收藏方支付,收藏费数额由收藏方与作者协商确定。被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方,署名权属于作者。

      5、主办单位有向国际奥委会推荐优秀展出作品的权利。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单位如需收藏作品,主办单位和展品作者均有积极配合的义务。展出作品被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单位选中收藏的,所有权属于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单位,署名权属于展品作者。

      6、所有入选展览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参展证书。

      7、展览结束后,展览办公室负责将参展展品退回(费用作者自理),被中国体育博物馆收藏的作品由主办方负责运回博物馆。

      8、凡送交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认同上述各项规定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力。

九、未尽事宜,由“美展”主办单位授权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展览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甲3号

邮政编码:100029      传真:010-64970847

联系电话:010-64989014,010-6481182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网址:

            http://chinasportsculture-expo.sports.cn/

      附件:2015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美术作品展览报名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