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今年有130余名民警被袭击受伤 今后打警察最高处3年刑

11.12.2015  09:50
      在民警出警执法期间,打警察、砸警车。近日,家住齐齐哈尔的李某因暴力妨碍警察执行公务被刑事拘留。而《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李某因袭击执法警察或将被从重处罚。     今年1至10月,黑龙江省共发生暴力抗法袭击警察案件134起,造成130余名民警受伤,4名民警牺牲。今年以来,因暴力抗法袭击警察,黑龙江省共有6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有30余人受到行政处罚。     打警察砸警车男子嚣张抗法     11月16日7时许,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梅里斯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梅里斯达呼店镇复兴村有人打架,并砸坏房屋玻璃。接警后,梅里斯派出所所长许大伟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经初步了解,李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砸坏自家窗户玻璃,在现场了解情况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情绪十分激动,不听民警劝阻,并手持木棒殴打正在执法的民警,导致民警受伤。随即,李某又手持木棒打砸警车,将木棒打断后,又用脚不断踢踹警车,造成警用车辆多处受损。由于李某始终不听劝阻,民警只好将其强行制服,并带回派出所。     因李某袭击执法民警,已涉嫌妨碍公务,梅里斯公安分局抽调梅里斯、瑞廷2个派出所组成联合办案组,全力查处这起暴力妨害公务案件。调查组通过讯问违法嫌疑人、询问证人、调取执法记录仪,准确固定了违法嫌疑人李某的全部违法证据,现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不满违法处罚父子追打交警     6月20日11时许,加格达奇林业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两名民警在加格达奇至卧都河公路东山治安卡点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运输碎石的货运车存在超载违法行为,两名执勤民警将该货车拦下并带至称重地点,经测重,该车所运碎石有超重违法事实,执法民警对驾驶员井某进行交通违法处罚,并开具了罚款票据。     接过罚款票据,驾驶人井某的父亲很不满意,强行将已开具的交通处罚票据撕毁,态度蛮横,对两名民警进行辱骂。随即,情绪激动的井某父亲上前扯住执法民警的警服,将其衣服撕破,又对民警进行殴打。见此情形,执法民警多次发出警告,井某的父亲不但没有停止其违法行为,反而继续追打民警。民警使用警用喷雾剂制止井某父亲的违法行为后,井某气愤的冲了过来,继续对执勤民警进行拳打脚踢,追打民警,事件致使民警多处受伤。井某父子也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制服,并带回公安机关。     经讯问,井某父子对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将等待着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以往在处理这类事件时要根据是否构成轻重伤来衡量,而随着《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旦有袭警行为的发生,督查部门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权,如果形成案件,将成立专案组,让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特点,更符合警察的职业需求。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王冠军介绍,《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妨害公务罪”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所指的“第一款”,内容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从11月1日起,“袭警”会比袭击其他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