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路兴东学习活动

29.02.2016  19:02


齐齐哈尔中院举行向全国模范法官路兴东学习活动动员大会暨“路兴东工作室”揭牌仪式。


齐齐哈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玉良为路兴东颁发荣誉证书。


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吕爱哲为“路兴东工作室”揭牌。


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吕爱哲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

2016年1月,最高法院授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路兴东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月24日,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路兴东学习的活动,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促进工作”的热潮,认真总结推广路兴东的经验和做法,学习他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法治信仰;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热心细心耐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的公仆情怀;学习他爱岗敬业、服务大局,办理的20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并总结出“三找”、“三先三后”和“三心”等一系列调解方法的务实作风;学习他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在人情、金钱面前毫不动摇的高尚情操;学习他敢于碰硬、勇挑重担,办理申诉、信访复查案件的调撤率仍能达到40%的担当精神。齐齐哈尔中院也作出了向路兴东学习的决定。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服务品牌价值,突出为民办实事的要求,齐齐哈尔中院决定成立以路兴东同志冠名的“路兴东工作室”,组建以路兴东为核心,与其他6名青年法官为成员的审判服务团队,影响带动全体法官向身边模范人物学习,筑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根基,提升法官素质和能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2月29日下午,齐齐哈尔中院举行了全市法院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路兴东学习活动动员大会暨“路兴东工作室”揭牌仪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吕爱哲为“路兴东工作室”揭牌,并在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文在会上宣读了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路兴东活动的决定。齐齐哈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玉良为路兴东颁发了荣誉证书。齐齐哈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作了动员讲话,就学习活动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

路兴东同志先进事迹

路兴东,男,汉族,1969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一级法官。1990年参加工作,现任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他心系百姓、服务群众,勤勉敬业、甘于奉献,严于律己、司法廉洁。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善于做群众工作,总结了一套调解技巧和方法,21年来,他共主审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以热心、诚心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他工作严谨、为人正直,受到了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21年来,路兴东先后荣获“全省十大廉洁法官”、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龙江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3次。2013年参加了全省优秀法官巡回事迹报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