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少年审判工作再创佳绩

23.12.2014  19:07

        日前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上,我佳木斯中院少年庭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前进区法院少年庭庭长李仲华荣获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这是继该院少年庭荣立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后取得的新的荣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编发了简报专门推广了佳木斯市少年审判工作。简报指出,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根据未成年人司法审判规律,积极开展“五化”少年法庭建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机构设置专门化。该院于2007年正式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目前,辖区9个基层法院中,有7个法院已成立独立建制少年综合审判庭,另外两个法院均在刑庭内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实现了办案机构专门化的要求。二是队伍建设专业化。注重选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到少年法庭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把青少年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纳入法官培训教程,努力打造专业化的队伍。三是审理方式人性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教育改造的审判方式,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细则》《圆桌审判操作规范》,积极引入心里辅导机制,积极开展法官“判后寄语”,在裁判文书之外体现法官人文关怀。四是刑罚适用轻缓化。近五年来,共对682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率达67.7%,给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改过自新的机会。五是职能延伸最大化。开辟法制教育基地30余处,设立10个青少年维权岗,全是少审法官均被辖区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团市委联合开展了小学生模拟法庭、“创建平安校园宣传月”等活动,到数十所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活动近200次。加强司法建议,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市文化广电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提出了治理网吧、杜绝学生出入网吧及其他娱乐场所。

        最高法院号召,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主线,继续巩固好和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少年司法职能作用,继续保持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推动少年司法体系健全完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少年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