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启“巡回法庭下基层”工作新模式

14.09.2021  19:24


    按照《木斯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深入基层开庭审判,开启“巡回法庭下基层”工作新模式,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走进基层。

    近日,佳木斯中院审理的五起行政一审案件,通过庭前审阅诉讼材料了解到该五起案件涉及同江市管辖的两个乡镇五个行政村,原告人数多达300余人,分散各地且距离佳木斯较远。经向主管院长报告该情况后,主管院长带领合议庭进行了全面的庭前部署,考虑到原告人数众多、居住分散且均为农民,此时又正值农忙时节,为避免影响当事人农耕,减少当事人诉累,最终决定由行政庭副庭长带领合议庭成员一行7人驱车300公里赶赴同江,将法庭前移至原告所在地,零距离开庭审理。

    庭前,合议庭对安保、疫情及庭审中会出现的突发情况作了充分准备。历时两天,经过庭前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对佳木斯中院方便群众下基层开庭审理行政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合议庭全体人员圆满地完成了庭审任务。

    此次“行政巡回法庭”深入基层开庭审判,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佳木斯中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生动实践。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延伸审判服务,为当事人解决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困惑,真正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