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民商事诉前调解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07.09.2020  23:01

    今年以来,佳木斯中院立案庭按照省法院全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一审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目前,该项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按类梳理,当调则调。佳木斯中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对适于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进行梳理,对事实清楚、诉讼标的较小的知识产权及民间借贷等类型的案件进行分类甄别,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后,由书记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相关数字信息,生成诉前调解案号,由法官通过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

    依法调解,质效兼顾。在对一起诉讼标的为一千余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过程中,诉前调解团队工作人员严格依照程序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释明,在取得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先后进行了五次调解,历时十余天。通过调解团队悉心细致的工作,原告同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诉前调解团队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对,在审查、核对后于近日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这是佳木斯中院首例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达成和解的标的较大的案件,有力地推动了佳木斯中院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的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明确方向,稳步推进。目前,佳木斯中院通过诉前调解结案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数与去年我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数持平,调解率超去年4.5个百分点。下一步,立案庭将联合佳木斯市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机制的有效衔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多元解纷工作合力,高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