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法官公正执法得民心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20.07.2018  23:35


    “我们的房子被拆七八年了,感谢您,终于将回迁问题解决了。为了我们的案件,您辛苦了,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7月18日上午,当事人吴某等一行数人来到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审判长史万军的手中。

    2010年,吴某等人与上诉人佳木斯市巨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签订后,巨丰公司至今未给予回迁,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双方均不服,向佳木斯中院提起上诉。该案件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回迁户已近十年未得到回迁安置,矛盾比较激化,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佳木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万军在了解情况后,主动要求主审这批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史万军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审理。在庭审后,史万军与合议庭成员同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巨丰公司提供的无争议房源较少,因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最终将四户回迁户依法判决给予回迁安置,其余七户回迁户发回重审。判决书送达后,巨丰公司表示服从判决,并且按照判决书积极履行,另外七户回迁户也表示,巨丰公司现在正依照市中院改判的意见与他们积极协商回迁事宜,回迁落户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