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落实立案登记制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06.05.2015  14:36

        四月末以来,佳木斯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声势较大的实行“立案登记制”宣传活动。4月28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推行“立案登记制”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分别走访考察了桦川县星火人民法庭、东风区人民法院、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向与会代表委员和媒体记者介绍开展立案登记制准备情况,公布《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实施意见》。

        5月4日,全市法院开展了实行“立案登记制”和新颁布行政诉讼法集中宣传活动,全市法院分别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立案登记制准备和实施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市中院组织媒体记者采访了中院机关、郊区法院和向阳区法院,富锦、同江、桦南、汤原、桦川等法院分别邀请当地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各法院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信息38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近千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2000余份,让广大群众对立案登记制广泛知晓。

        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佳木斯中院史万军、关震、刘雪峰三位副院长亲自来到立案大厅和宣传现场,实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9个基层法院院长带队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视察,亲自向群众详细解答立案登记制有关规定,指导工作人员现场登记立案。截至当日16时,全市法院共登记立案67件,超出日常工作日的30%,绝大多数都是当日立案,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法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也表示,要继续宣传实施好“立案登记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