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19.11.2015  10:00

  当前检务公开已经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深化检务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以检务公开工作为契机,积极借助信息化技术,以解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知情难、阅卷难等问题为重点,以“三心”为本,抓“三项举措”提升律师接待工作,打造文明服务窗口,树立检察工作新形象。

  以“三心”为本,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全市两级院案件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辩护人、代理人接待制度》、《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申请细则》等规定,从执法形象、工作态度、文明用语、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五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以制度保障检察干警接待律师时做到“三心”标准,即一是“热心”,案管部门在接待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时,周到,热情,及时告知案件诉讼进程;二是“耐心”,遇到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对查询系统操作不熟练的情况,细致进行解答,主动帮忙操作;三是“诚心”,对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咨询的问题、想要解决的事情,要实事求是的回答,做到“不推脱”、“不含糊”、“不忽悠”,进而提升检察机关的形象及公信力。

  提供“四零”服务,打造阳光检务窗口。为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不断拓展律师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律师的诉讼权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现场、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预约平台,提供“四零”服务活动,即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标准,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舒适的服务环境。尤其在案件尚未进入检察环节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阶段、请示管辖等阶段时,律师申请阅卷的,案件管理部门先予以登记,待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主动及时告知律师案件诉讼进程,为律师接待工作打通一条“绿色通道”。

  创新“一分钟”工作机制,保障律师阅卷权。全市两级院均配备高速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对统一受理的移送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逐案扫描,按照“一案一光盘”制成电子卷宗,可同时满足承办人和律师的阅卷需求,实现律师阅卷从“身不由己”到“随约随查”,并从根本上杜绝了纸质卷宗被涂改或损毁现象的发生。同时,案管部门还创新“一分钟”工作机制,即预约办理不超过一分钟、三证审查不超过一分钟、复制卷宗不超一分钟,有效破解了以往的阅卷难、借卷难问题,构建了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面向律师“开门纳谏”,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为充分了解律师需求,专门制作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反馈意见表》,诚请律师在阅卷、会见后,填写反馈意见表,案管部门定期梳理分析,反馈业务部门,通过征集建议,倒逼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建立新型的检律关系,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在律师接待过程中,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预约申请,异地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功能更是广受称赞。

  截至目前,佳木斯市两级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网上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预约平台”和检察专项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辩护与代理受理模块”共接待答复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形式查询、申请、预约的律师共计100余人次,且全部安排律师阅卷,免费提供电子光盘40余张,律师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