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铁法院: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7.03.2016  11:28


        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邀请当事方所在单位领导参与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5年5月,牡丹江客运段佳木斯车间两名当乘职工因工作矛盾在大连至佳木斯K929次列车上发生口角,其中一名乘务员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另一名乘务员扎伤(经鉴定为轻微伤),铁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理,但因加害一方拒绝赔偿,伤害行为产生的费用问题未得到解决,双方矛盾愈发激烈,矛盾纠纷持续了长达九个月之久。近日,受害人及家属到佳铁法院要求立案,佳铁法院立案庭在了解当事人的案情后,决定组织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到双方均是铁路职工,为提高调解效果,法院邀请了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参与调解。调解开始时,受害人及其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对加害者消极的态度极其愤慨,加害者也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耿耿于怀,该院办案法官及时稳控了双方的情绪,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清责任,释明赔偿标准,耐心进行调解;单位领导也从工作纪律、企业形象、利害关系、同事之间友情等方面积极做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