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居民供热价格拟以下调每平方米1.84元

14.10.2015  15:06

  10月12日,按照有关要求,牡丹江市供热价格实施煤热价格联动下调,居民供热价格,按供热使用面积收费,其中,热电联产供热从40元/㎡拟调至38.16元/㎡。当天,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就“调整市区供热价格听证方案”进行了讨论,代表们纷纷对此次热价调整的调幅、成本监审、困难群体用热优惠政策、热企服务质量、热企服务监督机制等方面各抒己见。按照“当煤炭价格变化幅度达到10%时,应对热价进行5.5%左右的调整,并兼顾其他成本的合理变化”的精神,牡丹江市建立煤热联动机制,供热价格拟将进行不同幅度下调。其中,热电联产供热由现行40元/㎡,拟调至38.16元/㎡,下调1.84元/㎡,调幅4.6%;区域锅炉供热由现行38元/㎡,拟调至36.25元/㎡,下调1.75元/㎡,调幅4.6%;分散锅炉供热由现行36元、35元/㎡,拟调至不高于34.02元/㎡(原低于34.02元的不准上调),分别下调1.98元、0.98元/㎡,调幅5.5%、2.8%。按有关规定,“辖区内热力销售价格”为政府定价。由于受煤炭价格下降及人工、水电、固定资产折旧及环保投入等因素影响,在经过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完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分散锅炉供热价格的成本监审;分别召开供热企业、消费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等不同层面座谈会后,按照“依循 法律法规、合理补偿成本、充分考虑减轻居民用热负担”的原则,此次居民供热价格进行了适当下调。2014年牡丹江市户均人口2.54人,户均使用面积约为50.8㎡,调价后,户均将减少支出93.5元。为解决供热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市区内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对象仍按原热费补贴优惠标 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