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26.12.2014  17:5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环卫局、园林处、供热办,各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全省市政设施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对全省供热、供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城建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本行业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要求各供热、供水、燃气、环卫、路桥、轨道交通、风景名胜区等单位(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工作法规、制度,并切实加强运行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力做好供水、供热和供气等民生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冬季是我省市政设施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管道因冻胀易爆裂,城市供热、供水和供气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阀门井和管道等设施、设备的防冻措施检查和维护,防止出现重大冻裂和爆管泄漏事故。督导供水企业加强水质监测和检测,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水安全;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用煤储备情况的指导和监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采暖用煤供应工作。督促供热企业加强对供热设施的检查和供热监测,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行和居民供热室温达标;供气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燃气企业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近期市政设施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导企业立即整改,必要时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待隐患排除后,再批准恢复运行。   三、积极做好清冰雪和垃圾清运工作。   各地环卫主管部门和作业单位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及时清扫和处置城市道路、桥梁等重要节点的积雪和积冰,努力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加强对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置设施设备的管护,及时清理和处置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设施中的垃圾,保障环境清洁,避免环境污染。       四、做好路桥检测工作。   对道路、桥梁,特别是大型桥梁,要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在建轨道交通和路桥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监管,防止发生事故。   五、加强公园、景区管理,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风景名胜区、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景区、园区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在危险地段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公园、游乐园要对游览场所、设施设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严禁带故障、隐患运行;要加强人员执勤,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秩序维护工作。要根据游客数量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客流疏导工作,必要时暂停险要景点开放,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六、加强应急工作准备。   城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器材储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出现的险情、急情做到应急抢修抢险快速有效。   各地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和风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于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厅城建处,我厅将视各地隐患排查情况,于2月上旬组织对各地市政设施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联 系 人:城建处 刘金刚     联系电话:0451-5362284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