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开展退耕还林验收工作

02.11.2016  21:35

      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经黑龙江省依安县政府同意,由依安县各乡镇林业站对2003年度和2004年度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全面验收。明确验收标准为:面积以GPS实测,造林保存率达到80%以上或者郁闭度大于等于0.2以上,补植补造成活率达到85%以上,抚育状况良好。10月中旬以来,已经对十五个乡镇退耕还林地块逐一核实验收,截至目前,已经核实验收十个乡镇,已经验收的这十个乡镇地块面积全部合格,并且造林保存率全部达到80%以上。

      多年来,在依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通力协作和支持下,依安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逐渐步入规范化、程序化、优质化的轨道,工程实施成效初步显现。此次依安县政府责成依安县各乡镇林业站对2003年度和2004年度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全面验收,是依安县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举措之一,对推进依安县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