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法四项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工作

12.04.2016  21:35

  依安法院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参审、保障等四大机制,全力打造高素养、能力强、讲责任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促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完善选任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基本标准,后经资格审核、群众访谈、本人面谈、单位考察、人大任命等程序最终确定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来自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村委会等社会各个阶层,兼具广泛性和代表性。目前,该院共有法官26人,人民陪审员65人,是法官人数的2.5倍。

  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在去年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基础上,设立人民陪审工作室,专门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把人民陪审员培训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规划,不断加大培训投入,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以法律知识、司法礼仪等内容为主,以案例教学、集中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呈现。培训后由人民陪审员管理部门根据培训内容定期考核,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优化参审机制。业务庭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审时,按照“随机”抽取原则从所有陪审员中选取,避免陪审员参审机会不均衡。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之前,法院提前通知庭前阅卷,以了解案情,避免“陪而不审”、“陪而不言”的走形式现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除参与审理案件外,还参与涉诉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参与执法执纪监督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加强物质经费保障机制。列支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为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费、就餐费、误工费等开支。同时还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属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讲清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和高尚性,最大限度赢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切实保障好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的工资、福利待遇。通过消除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了他们参审的积极性,确保法院人民陪审工作高效、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