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法院司法建议书得到积极响应

31.08.2016  00:33

  为强化村民委员会对集体土地的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制止违法开垦土地现象,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近期,依安法院新兴法庭向辖区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村民委员会加强土地管理,强化监督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村民乱开垦土地现象,引导村民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纠纷。

  新兴法庭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中发现,今年4—6月春耕期间,多名农户起诉要求解决土地纠纷。经法庭了解,发生争议的土地大多是村民违法开垦的土地,将本不属于耕地的土地变成自己的耕地进行耕种,要求法院对土地确权。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对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案件,人民政府处理为前置程序,只有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获得了村委会的积极响应,多家村委会回函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好土地的管理工作。同时,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村民了解处理土地所有权争议案件的处理部门和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