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法院通话办案化纠纷

18.03.2020  15:03


    受疫情影响,法院工作被迫延缓,但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的法官们开始了花式办案,电话、微信、云开庭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案件也逐步得到解决。依安县法院红星法庭在临近春节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张某为讷河市通南镇人,因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此案由红星法庭管辖。

    腊月二十八,原告、被告一同来到红星法庭协商还款事宜,但因争议较大,双方不欢而散,后疫情蔓延,返岗日期延后,案件只能暂缓办理。依安县机关单位正式返岗工作的第一天,该案承办人付春红就拿起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试图化解双方矛盾,促进案件办理,电话中得知被告张某已去往天津打工,正在隔离期间,考虑到此时当事人焦虑的心情,付法官用了近一小时的通话时间,了解事情原委,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在得到了被告的信任后,付法官又同时与原告赵某取得联系,征求双方意见,在双方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终于达成了和解,被告张某立即通过手机银行向原告赵某给付货款,两兄弟重归于好,此案结案,通话时长2.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