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法院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17.05.2017  03:52

    5月15日,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中,被告王某某家因为水管爆裂无人在家中,将住在楼下的原告张某某家地板等财物浸泡,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0000元。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于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因为该起案件涉及的是邻里纠纷,主审法官邀请在依安县泰安社区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姚凤玲参与审理该案。人民陪审员通过与原、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以其丰富的社区经验及调解经验,最终使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化解。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近年来,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的行业,都有各自的专长,在案件事实的认定发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比如在农村,财产侵权的药害案件中,土生土长的本村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无论是在农业专业知识、农村经验方面,还是在亲情感染、化解矛盾、促成调解方面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积极性,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不仅能够化繁为简,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