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院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依安县检察院坚持检力下沉,延伸工作触角,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开辟农村工作“主阵地”。该院在中心乡镇设立检察联络室,在全县各乡镇共聘用了38名检察联络员,使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全县乡镇的全覆盖。在联络室中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拓展了民事行政检察和群众法律援助受案渠道。联络员在工作中发现经法院审理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过错、当事人不服上访的,正确引导当事人到该院民行部门进行申诉,将重大、有影响的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达到服务群众和维护稳定的目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联合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共发现违法犯罪线索20余件,对乡村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村干部由于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漏报参保村民合作医疗保险款引起农民上访,主动协助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补救,做好事态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二、加强涉农领域预防宣传,建立警示教育“示范点”。该院把依安、依龙、红星等3个乡镇作为农村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示范点,依托乡镇检察联络室有效开展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辐射周边乡镇。给乡村干部上法制教育课、以案释法,将法律条文制作成各种形式的宣传材料,采取“法律知识宣讲”、“检察知识问答”、“发放便民联系卡”等形式,发放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社会管理专项预防,开动农村发展“清障车”。该院针对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深入查找制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堵漏,预防职务犯罪发生。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向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村级财务一律纳入乡镇统管,严格禁止村里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村级财务大额资金支出一律执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村负责人双方签字方准支出。建立健全乡村干部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工作机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专门制发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下发各乡镇严格执行。
四、加强农村项目建设监督,撑起惠民工程“保护伞”。该院加大对农村大项目建设招投标及资金使用监督力度,分别对双阳河水库改造、依龙镇排水工程建设及依龙镇农民社区改造等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过程实行了全程跟踪监督。重点围绕征地补偿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有效开展了重点项目专项预防,帮助建立占地拆迁面积核查制度、资金管理监督制度、村集体征地补偿监管制度,赔偿资金公示制度、群众明白征迁制度等机制。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行动,深入粮食直补、拆迁补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群众关注的行业和领域深挖、彻查系统职务犯罪的案件,共立案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1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