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0】依法战疫,“检察蓝”的考卷答得怎么样

01.02.2021  09:36


   【开栏的话】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即日起,本报一版、四版联动推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2020检察工作回眸”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让2020年注定不平凡。

  烈火炼真金。党中央领导全民战疫,彰显中华民族的坚韧品格,更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体检”。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自己积极贡献。检察实践再次证明,法治在国家治理中有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第一时间响应,“检察蓝”投身全民战疫

  对于刚刚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的检察机关而言,特殊的2020年绝对是检验改革成色的一次大考。

  “在这场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各地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深入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法与情写就中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在推迟到5月下旬召开的2020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工作报告第一部分,就是向全国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对于检察机关的这次“自觉之旅”,全国人大代表由衷点赞。“检察机关把法治精神体现在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成绩是扎扎实实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曲周县清宾出租车司机爱心车队队长张青彬在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后评价。

  转眼到了2021年,河北新一轮疫情再次暴发,这次,张青彬对检察机关依法战疫又有什么新印象?在与记者远程连线时,张青彬这样说:“新一轮疫情突如其来,河北检察干警闻令而动,带头做‘最美逆行者’,深入防控第一线,坚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忠诚履职,尽责担当,用‘检察蓝’筑起一道道安全防线,在疫情防控中彰显检察担当。”

  让我们把时针拨回到一年前那个惊心动魄的时刻。

  2020年1月25日,农历庚子年正月初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指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是党中央发出的冲锋号,也是全国检察机关的行动纲领。

  “检察蓝”第一时间响应,投身全民战疫。最高检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由院领导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疫情防控办法。为督促最高检机关带头落实防疫措施,最高检领导先后对3个办公区和集中隔离区进行“堵门式”检查,对后勤人员集体宿舍等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疫情防控重中之重的湖北,湖北省检察院制定了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成立由检察长担任指挥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义无反顾投身当地疫情防控。

  全国检察机关一盘棋,支援武汉、支援湖北……

  一年之后回望,诚如代表所言,检察机关交上了一份饱含“担当”底色的战疫答卷。

  史无前例“十连发”,凸显自觉和担当

  疫情来袭,人员隔离,群众有信访要找检察院怎么办?最高检为公众吃下“定心丸”。2020年1月29日、30日两天时间里,最高检连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等3个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接待群众来访和案件受理、流转、审查、办理等工作进行“特殊安排”。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这样强调。

  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总书记的指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依法防控疫情这个着力点,自觉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疫情防控之初,很多地方出台了“硬核”措施,然而少数执法人员在执行时简单化,引发了不必要的矛盾。同时,面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平时较少见的违法犯罪问题,很多司法人员也感到难以准确把握司法尺度。

  2020年2月5日,最高检专门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对检察办案提出明确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落实中央相关部署,明确办理涉疫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政策,为一线办案提供指导。同年2月6日,最高检下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

  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最高检加强部门联动,先后与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各地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明确法律指引。针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这两个平时少见的罪名,“两高”研究室负责人还专门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了重点解读,指导一线办案人员准确适用法律。

  战疫期间,最高检尤其注重以案说法,于是就有了典型案例“十连发”。

  了解内情的人知道,典型案例“十连发”,当时并没有明文要求,而是检察机关的自我加压之举。

  从2020年2月初至4月17日,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最高检以一周一次的高频度,连续发布了十批共计55个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覆盖了“四大检察”。

  “史无前例!”“非常时期的法治引领!”这是很多检察系统人士和专家学者对“十连发”作出的一致评价。

  在审议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也对“十连发”赞誉有加。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王涛说:“典型案例给基层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最直接的指引,为依法战疫提供了最佳参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表示:“‘十连发’的典型案例,既有利于指导办案机关统一办案尺度,更加客观公正地适用法律,又对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增加对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防止和防范,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在依法战疫中,检察机关就这样以主动的担当,充分发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倾注全力。

  防控“常态化”,检察办案更加精准

  “‘老赖’的帽子摘掉后,生意顺畅多了。信用社已经答应给我放贷款了,厂子也有救了……”2020年9月的一天,河南省漯河市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对回访检察官说。

  2016年12月,这家食品公司因非法排放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缴纳罚款。后来,因无力缴纳全部罚款,也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公司负责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股东股权予以冻结。2020年4月,该公司终于将罚款交完了,但公司负责人仍在失信黑名单里,很多公司不愿意与之合作,公司面临经营绝境。2020年5月,源汇区检察院在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线索,随即启动监督程序,法院查明后将该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解除了股权冻结。

  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不胜枚举。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党中央审时度势,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各政法机关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不仅是检察机关的法律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各地检察机关闻令而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重、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支持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其他工作人员,如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最高检在2020年7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了重点惩治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等11条具体举措,细化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各项要求。

  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前,更显勇于担当的可贵。全国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无一置身事外,都主动与最高检党组的要求对标对表,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全身心、创造性地投入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的各项工作部署。于是人们看到,民事调查积极出击、非诉执行监督发力、行政检察化解矛盾、公益诉讼拓展领域……检察业务短板在挑战中、压力下迅速补齐。

  这样的成绩,不是意外收获。何谓化危为机?新时代检察人以担当和奋斗给出了最生动的注脚。

  秉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持续更新理念,以转隶为转机推进重构性改革,以“抗疫精神”助力,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拳拳之心必将化作澎湃动力,书写“法治中国”新华章!